为贯彻落实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强所属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合肥政务文化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派驻纪检监察专员和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2016年5月13日上午,政投公司开展派驻纪检监察专员和财务总监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公司领导班子陈杰、陈继良、文良武参加集体谈话,11名新任派驻纪检监察专员和财务总监参加谈话。
公司纪委书记陈继良首先介绍了公司派驻纪检监察专员和财务总监的重要意义,并对派驻纪检监察专员和财务总监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自身素养,提高岗位技能。派驻纪检监察专员和财务总监由公司党委研究,对公司党委负责。要在工作上争先进,在廉洁上作表率,圆满完成公司党委赋予的职责使命。二是要发挥作用,认真履职。要认真研究《公司派驻纪检监察专员和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勇于担当作为,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三是要敢于监管,定期汇报。要正确行使职权,敢于监管,定期向相关部门汇报工作,半年向公司党委作专题报告,自觉接受公司纪委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一旦发现将严厉惩处。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陈杰作总结讲话,他指出,新任派驻纪检监察专员和财务总监要清醒就任、清正履职、清洁从业,要强化四种意识。一是要强化自律意识。要提高党性修养,加强自我约束,作廉洁自律的表率,坚决杜绝从派驻企业吃拿卡要,一经查实将严厉惩处。二是要强化责任意识。结合岗位职责,既要认真履职,又要规范履职,做到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三是要强化学习意识。既要熟悉掌握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又要熟悉派驻企业相关情况,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管水平。四是要强化纪律意识。党纪严于国法,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纪律意识,从严要求自己,用良好的心态面对各种复杂局面,做出优异成绩,不辜负党委的信任和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