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文渊府项目分销配套识别系统(房产营销数字化风控系统)(二次)项目(项目编号:2024WLBLZB00042号 )变更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部分:原文件内容:
投标人 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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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20 年1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销配套识别系统(房产营销数字化风控系统)业绩(合同中同时含有访客登记系统、渠道管理系统、移动销售系统、渠道风控系统、线上售楼处系统等任意3项即可)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满分12分。
注:(1)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3)初审业绩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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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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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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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20年 1 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地产开发项数字营销案场(合同中同时具有含访客登记系统、渠道管理系统、移动销售系统、渠道风控系统等其中任意 3 项)的服务业绩,且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满足以上要求的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9 分。
注:(1)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2024年3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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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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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为:
投标人 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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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20 年1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销配套识别系统(房产营销数字化风控系统)业绩(合同中同时含有访客登记系统、渠道管理系统、移动销售系统、渠道风控系统、线上售楼处系统等任意3项即可)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满分12分。
注:(1)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均可;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发票、进账单,以上证明材料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3)初审业绩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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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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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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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20年 1 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地产开发项数字营销案场(合同中同时具有含访客登记系统、渠道管理系统、移动销售系统、渠道风控系统等其中任意 3 项)的服务业绩,且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满足以上要求的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9 分。
注:(1)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均可;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发票、进账单,以上证明材料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2024年3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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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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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话:0551-63530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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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