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补疑如下:
一、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第1条修改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4万元/年及以上且维保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消防系统维保业绩的(不含工矿企业消防维保类似业绩,服务内容须包含管网式气体灭火系统以及消防水系统维保),每提供一份业绩得3分,满分6分。
二、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第2条修改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4万元/年以上且维保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公共建筑消防系统的消防检测以及消防评估业绩的,每提供一份业绩得3分,满分6分。
三、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人员业绩修改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要有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4万元/年以上且维保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消防系统维保业绩的(不含工矿企业消防维保类似业绩,服务内容须包含管网式气体灭火系统以及消防水系统维保)业绩,提供一份得3分,满分6分。
注:其他内容维持原招标文件内容不变,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肥体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