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 美居酒店客房杂件、清洁用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2024HRMJ00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4年7月11日
开标日期:2024年7月17日
美居酒店客房杂件、清洁用品采购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山东容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42223.80元 (13%)
招标人名称: 安徽泓瑞嘉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步行街分公司
地址: 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街道淮河路与北含山路交口西北角三荣大厦5层至23层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方式:18326647734
公示期: 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泓瑞嘉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步行街分公司提出异议,异议书面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街道淮河路与北含山路交口西北角三荣大厦5层至23层;联系人:许女士,联系电话:18326647734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泓瑞嘉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步行街分公司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66821999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