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商品经营场地的范围、点位
范围:合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见附件)点位:合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的科创馆区域
二、运营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到期后续签2年。
三、运营要求
(1)业务合作模式为营业额保底分成的模式。
(2)青少年心理健康综合服务的合作服务商开展心理咨询、心理健康体检、心理课程培训等与甲方目前经营范围不产生冲突的心理健康活动等相关工作以及附加服务,场馆内零售国家允许范围内的康复器材需要符合体育类场馆经营要求以及国家康复类相关要求。
(3)心理服务内容需要提供优质服务,以符合合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服务规划。服务品质需要有所保证,售后问题需要及时解决。配合完成我司顾客满意度调查。如合作期内出现因合作服务商问题引起的顾客重大投诉,则合作终止。
(4)所设区域的能耗费用、卫生保洁费用、器材设备投入,人员投入,软装以及氛围布置均由合作服务商自行投入,如对场地进行改造,搭建,装修方案需要提前做好我司入场报备。
(5)场馆支付需要使用我司财务可监管的支付平台,平台支付渠道需设立单独账户便于双方同时管理,且需要支持场馆会员一卡通支付方式,并支持会员积分兑换以及积分功能实现。
(6)合作期内,合作服务商作为我司心理业务的服务商,需匹配,合作及开发出适用体育运动相关的心理业务板块,合作服务商可享有使用园区内等值无形资产广告资源。
(7)优先保障我司培训业务开展需求: a.范围内设置客户休息区 b.配合自办/群体性文化体育心理活动举办,所提供的材料需印制“合体”系列LOGO 。本次招募合作服务商服务内容根据实际活动举办需求一事一议,合作服务商优先。
四、计价基准
合作服务商与我司对经营进行分成保底结算。营业收入为每年不低于保底300万元,所产生的能耗据实结算,并设定分月/季度完成指标计划。达成营业指标任务后,按照分月/季度我司20%,服务商80%进行分成,计算方式为实际营业额*分成比例,双方可月度/季度进行营业额确认。水电气能耗将单独计算。
五、服务终止
1、如经营期间出现因合作服务商出现的重大客诉事件,双方合作将终止。
2、合作期满或终止时,合作服务商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我司所有和使用,并将在合同终止后7日内撤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合作服务商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项目合作协议》。
附件:招募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