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政务综合楼升降防撞桩维修保养服务

时间:2024-03-19 08:20:45  合肥文旅博览集团  浏览:926

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政务综合楼项目,现需对南大门东侧路口5根液压升降桩和南大门西侧路口5根液压升降桩,两条路口共计10根液压升降桩和两套控制系统进行日常维修保养服务。现通过竞价方式,优化选择一家保养单位。请各单位在接到该函后按以下要求进行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2024ZWWTZB013 号 

2、项目名称:政务综合楼升降防撞桩维修保养服务

3、项目位置:合肥市东流路100号

项目联系人:周德华,联系电话:15956909553。

4、项目概算: 1.85万元 /年

5、项目类型:服务类

6、服务期限:壹年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企业注册时间不低于5年(查看营业执照);

3)具有液压升降桩行业近10年供货、安装及施工经验(需提供2014年之后的公开招标的液压防撞桩供货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

4)具有液压升降桩维保服务经验(需提供液压升降桩维保服务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信用承诺书(附件1)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8)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服务要求/技术需求

本技术需求所提出的要求是对本次招标服务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涉及所有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规范的全部条款)。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除了满足本技术规格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或服务提供商所在国的有关标准、规范(尤其是必须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的有关强制性规定)。

投标人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资质、技术能力和专业的维保队伍,维保工作人员应具有有效的职业资格证、培训上岗证等相关证明,且在维保期内保证资质有效,技术力量不降低。

合同签订后10内完成对本项目设备检查,形成检查结果报告,协助招标人将全部设备恢复到正常使用状态。

本项目维保采用清包方式。单笔单项维修材料费300元以内的项目由投标人承担。

合同期内,投标人接到报修电话后48小时内到现场开展检修。向招标人提供书面分析和方案建议,由招标人另行实施维修。

在设备正常使用状态下,投标人定期进行设备的现场检查,每月1-5日和15-20日各一次,形成书面检查记录并附带日期水印的检查照片,经招标人代表签字确认作为服务费用支付依据。

在完成委托事项后,向招标人提交与本项目服务事项有关的工作单等所有能证实投标人确已按照约定完成维保工作并达成维保目的的书面证明。

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维保工作分包、转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服务费用,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在工作中采取必需的安全防护措施以保障员工和周边人员安全,并自行承担作业保护的必要保险和损害赔偿责任。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给招标人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投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投标人在为招标人提供服务期间,必须服从招标人的出入规定、现场管理规章制度等。

投标人每次维修、保养填写《维修工作单》记录相关信息,双方签字确认后各保存一份。

投标人每半年对招标人维保的设备维保工作形成书面总结,对设备状况进行评估,并就系统设备的实际情况向招标人提出科学合理的使用运行建议等。

备注:投标报价含300元以下维修配件(见附件)免费更换,200元以上维修配件按市场价提供(不高于徽采云、主流网上商城价格,或执行上年度本项目合同配件清单价)。投标人也可自行采购,投标人免费安装调试。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填写《××单位投××项目报名信息表》信息后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发送至邮箱:854516146@qq.com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 3月19日至2024年3月22日止。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市蜀山区习友路翠庭园商铺030号)。

4、投标单位应准备竞价文件一套,需装订成册。招标单位不负责供应商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及费用。

五、报价要求

1、投标单位须按年度报投标总价,投标总价作为定标的依据。中标后,按固定单价结算,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1.85万元/年。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该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保险费、福利费、服装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2、报价不得有漏项,否则为无效投标。

七、勘察现场

报价前需进行现场勘查以获取投标报价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承诺报价不低于自身成本价,如因低于自身成本价而无法进场或导致服务不符合委托人服务标准,招标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扣除违约金,并将其拉入黑名单。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到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费用或索赔的要求。

八、付款方式

自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履约完成后,并在合同履约期内无违约现象,采取按半年支付,第七个月支付前六个月费用,支付由投标人提出申请,附相关材料,经招标人审核后,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付款手续。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根据考勤结果计算服务费。

十、联系方法 

人: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蜀山区习友路翠庭园商铺030号

人:蔡漫漫  电话:15955138622

附件:1、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政务综合楼升降防撞桩维修保养服务

     2、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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