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庆市东部新城综合楼中央空调维修保养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8ZTJC0002
原报名截至日期:2018年6 月8日上午10:00
原开标日期:2018年6 月8日上午10:00
原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法人;
3.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
4.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应包含中央空调制冷机组维护保养等相关服务内容;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服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及安全事故记录。
6.最近三年具备政府办公楼、高层写字楼、大型商业综合体单体面积不小于30000平方米中央空调设备日常维修保养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变更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如下
(1)取消投标人资格中第3条要求(即取消:投标人资格中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
(2)投标报名截至日期变更至2018年6 月13日15:00。
(3)开标日期变更为2018年6 月13日15:00。
合肥政务文化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6月6日